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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對一個社群來講,猶如人的心臟重要;它能控制人各部位的活動,一旦休克,整個人便倒地不省人事,要他站立,絕不可能。文化也是如此,如果文化得了癌症,社會遲早會死亡消失。因為這個緣故,所以我非常愛自己的文化。
記得小時候,常在下雨天,赤著身和許多玩伴在外面遊戲、打水仗。雨下越大,我們玩得更起勁兒。回家後,母親不因為我淋雨而打罵我,反而拿乾衣服替我擦乾身上的雨水。長大後問母親當時為何不會打我、罵我呢?她說:「這是雅美人表現母子愛,不同於其他民族的。」
以後,我參加家族漁撈的海上作業,不論這船組在哪裡作業,都互相協助與關懷。有一天,表哥要通知其他船員下海捕魚,大家集合在船長家時,發現還少一員才能達到十人。那時,恰巧有位來部落訪親的外村族人,於是便邀他來補足缺額。捕魚歸來後,分魚的船員都把好的、大的魚分給他,且多加了幾條女人魚。之後,我問表哥為什麼都把好的魚、大的魚分給他,而且又多加了幾條呢?「大家一起捕魚,況且我們是主人,分魚應是平均之外,又更多才對。」表哥很正經地回答說:「你、我還年輕,還不懂漁業文化的精神,多分給他,且選好而大的,並不是希望他天天來,而是我們雅美族有此共同的優良文化。相同地,如果我們到他的村落,受邀參加他們捕魚行列,他們也會一樣地如此禮待我們。」

【蘭嶼雙週刊五二五】(2007/1/4確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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